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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6-29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

根据温州市第十一次人代会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的“用两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轮训,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”的精神,结合《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〉换证工作的通知》(浙府法发〔2007〕8号)要求,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,举办2007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、考试对象

2002年及以前年度领取行政执法证件,目前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。对经培训,考试成绩合格者,省政府法制办予以换发行政执法证。

二、培训、考试内容

依法行政、行政执法证据、行政许可、典型案例实务等。

三、培训考试时间、地点

培训考试安排在7月24日至27日,每期1天半,考试半天(第一期培训时间为7月24日上午至25日上午,25日下午考试;第二期培训时间为7月26日上午至27日上午,27日下午考试)。培训考试地点为灵溪第二高级中学(104国道线旁)。

四、培训考试方式

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和自学相结合;考试采取开卷形式,考试卷面占85分;学员听课实行考勤制度,考勤占15分(每学课5分)。

总分不合格者,不予换证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收费按照市财政局、物价局核准的185元收取。

六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日至6日,地点为苍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。各位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,负责统一报名、收费、分发资料等工作。

联系人:县政府法制办蒋明星、陈锡文

联系电话:647187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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