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农业局:
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内部明电农发电[2007]13号和温农[2007]87号文件精神,推进“绿剑4号”行动和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深入开展,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水平,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,经研究,决定开展全市农业执法对口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:
1、根据市农业局《关于开展“绿剑4号”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温农〔2007〕81号)文件的要求,以兽药、饲料、种畜禽为检查重点,认真检查,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,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处。
2、根据省农业厅内部明电《关于开展“绿剑”秋季农药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农发电[2007]13号)文件精神,坚决查处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,以及掺杂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;坚决查处在水稻上使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及其复配制剂,以及吡虫啉及其复配制剂。
3、在检查期间,针对质量有怀疑的兽药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、农药产品进行抽样送检,样品统一交市执法支队汇总后,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。
二、检查时间:此次对口检查活动时间为07年9月10日-12日。
三、分组安排:本次检查要求每个县(市、区)农业局至少派2名执法骨干参加,并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带队任组长,市支队和市畜牧兽医局派联络员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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